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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这可以是一个地名,亦可以是一种生活。我早早的便走出了象牙塔,面对世界的丑恶与凶险,我从一只软弱的绵羊,蜕变成了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我转学之后,不知不觉间,便在当时那些稚嫩的学生的生活中,上演了一场‘饿狼传说’!想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吗?且听我慢慢道来。”——《旧事录》霍也。
班克洛夫学院,十数个殖民地所公认的“精英殿堂”,能够在这所学院毕业的,未来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人物。但同时,它也是以最低能够低至个位数的毕业率著称高校界的一朵奇葩。
“不是结业便可成精英,而是唯有精英才配结业。”这是被篆刻在校碑上,出自第一代校长口中的校训。
霍也和五人作别后,便上下拍打起自己的驱猎团制服,战斗时沾了一身的尘土,实在不是一个蓬头垢面便能描述的。和妹妹半年没见了,总归还是想给妹妹留个好印象。
一路人并非沿着铁路行进,霍也也就没有在车站下车,而是直接站在了班克洛夫的校门外。虽然这里是爸妈的母校,但霍也还是第一次来到班克洛夫,不得不说,班克洛夫的创始人一定是位艺高人胆大的高人,因为整座学院可是建立在祸野当中的。
“培育出最多最优秀的异能行者的学院,结果就在祸野里立校,简直就是在啪啪打那些天灾的脸啊!”霍也感慨道。
霍也所说的天灾,指的是最强的那一小撮灾祸,要被定义为天灾,灾害等级起码要在150以上,而最强的天灾们,则被称为十二天灾,对于灾祸们来说,十二天灾之名代表着无匹的强大和地位,但对人类来说,那是核弹级的超级威胁。
“喂,小爱啊,对,是我。出了点状况,我现在就在校门口,你回学校吧,正好在校门接我进去,我穿着个驱猎团制服门卫也不信我是学生。好了,好了,是我不好,回头老哥给你烤马卡龙好不好啊。”霍也像是哄小孩子一般哄着已经等了他许久的妹妹,语气温柔甜润。
他的妹妹叫爱丽丝·霍尔斯,是他养父母的亲生女儿。老爸艾迪虽然有着典型的西方人姓名,但其实却是血统纯正的亚洲人,而老妈薇薇安·霍尔斯则是法兰西后裔。
因此,爱丽丝是个混血,长得极其美艳动人,一头遗传自老妈的白金色短发,还有那如同宝石般璀璨的蓝色双眼,算是她最大的魅力所在。
十分钟后,霍也终于远远看见爱丽丝的身影,他笑着招了招手,但不到一秒他嘴角的微笑就凝固了。
“麻蛋啊!我们家的大白菜不会被猪拱了吧!”霍也内心像是有千万头羊驼奔过,因为此时此刻,霍也看见爱丽丝的身边跟着一个男生。
对于一个哥哥而言,只要妹妹身边出现陌生男性,甭管他是极品好男人还是街头的地痞流氓,第一个想法是不安,其次会是焦虑,最后会萌生出一种在对方脸上来一拳再决定要不要道歉,极其复杂的思想感情。
一般的人都是不经意间瞥一眼萌生出第一个感情,随后直到正式见面之前,慢慢完成第二和第三阶段。
但霍也完成这一番思想转变只用了五秒,随后他直接朝两人气势汹汹地走去。
霍也的脚步不算快,但爱丽丝却能明显感受到霍也神色间的气息,她当时就大惊,怎么老哥身上还出来老爸的气质了?好吓人!
随即她顺着哥哥的目光看去,结果发现从刚刚开始就跟着她的男生居然还没走!这不是找死吗?出于好心,爱丽丝提醒了一句:“你还是快走吧?,我是肯定不会去的,你要是再不走……看到那个穿制服的了吗?那是我哥!当心他揍死你!”
爱丽丝这话说的简洁明了,但威胁意味极大。
霍也走到爱丽丝面前时已经重新换上笑脸,他听到了爱丽丝跟这男生说的话,当即便松了口气,能说这话,肯定不是男朋友,舒服!
爱丽丝转头看向霍也,立马喜笑颜开,她张开双臂,丝毫没在意霍也身上那掸不掉的灰尘,给了霍也一个大大的拥抱,嘴上说着:“哥,想死你了!”
霍也也抱紧爱丽丝,轻声说了句:“我也想你了。”随即他放开爱丽丝,用下巴指了下那个男生,问道:“这位是?”
“啊,那什么……我就是个传话的,我们烧山火的社长想邀请爱丽丝小姐参加今晚的社团聚会,很多大社团的人物都会参加的。爱丽丝小姐,社长派我特别邀请你,你可一定要去,否则我回去也吃不了兜着走啊!”
霍也听完这话立刻恍然大悟,这是借着聚会的由头把爱丽丝叫过去,以便施展追求计划的啊!霍也对这种事算是见怪不怪,因为以前这么追求爱丽丝的人不在少数。
霍也心下里将那素未谋面的烧山火社长视作一大对手,霍也心想着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也别为难人家一个传话的了。于是他说道:“行了,你回去带个话,小爱会去,但我也会去,别忘了在邀请名单上加上我的名字,我叫霍也,也许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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