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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对叶欢没什么防备之心吧,再加之马车不大,她歪着身子,直接就倒在了叶欢的怀中。
叶欢的心跳得那个厉害啊,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抱女的呀!
米龙极其不满:带个女人在身边真麻烦!
此去伏牛山,有三百里,紧走慢赶,差不得也要走两天。
黄昏时分,马车终于把两人带进了一个名叫“金池”的大镇。
这里十分繁华,即便是晚上,竟也灯火通明,到处挂着那种明亮的大红灯笼。
原来,今晚是个节日。
金池城虽然远远比不过京都,但也别有一番风情,它是那种小家碧玉般的江南水乡。
紫娟看在眼里,十分兴奋,非要拉着叶欢去逛街。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动物,对于逛街,有着特别强烈的兴趣,甚至可以说,逛街是她们的强项!
这种动物自然就是女人。
如果让她们赶路,最多走上半个时辰,她们就会可怜得眼泪汪汪。但是,如果叫她们逛街,她们可以走上整整一天,而不知疲倦。
今夜尚好,衣服鞋帽店均已关门。
紫娟喜欢镇上的小桥流水,喜欢大红灯笼,喜欢月色撩人。
甚至,她挽着叶欢的手臂,全然不在乎别人暗中指指点点。
“看看这两个美少年,居然有断袖之癖!”
“是啊,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他们取向正常,我愿意把自家宝贝女儿嫁给他们。”
叶欢心里一紧,便想把紫娟的手拉开,她却不放,还拖着叶欢往人多的地方走。
没一会儿工夫,两人走到了一个华丽的会堂门口。
里面传来阵阵热烈的欢呼声,两人都有些好奇,门口有人卖票,五十个铜板一张票。
一个金币大概等于一千个铜板。
叶欢很豪气地扔了一个金币给门卫:“买两张票,不用找了!”
“原来是两个迟来的大老板,请跟我们去贵宾席。”
叶欢和紫娟就这样被人稀里糊涂地带到了会场的最前方。
那里有一个个用三尺高木板分隔开的独立小包厢,当中除了两个座位外,还有茶水果点。
“有钱真好啊!”叶欢感慨了一句,这辈子一定要做有钱人。
米龙说:拿钱来做什么,如此庸俗的东西,它要多少有多少。
叶欢问:真的?
——当然,你把手摊开。
叶欢照着做了,十几块金币立刻出现在他的手上。
他心里一惊,问,这是哪来的?
——从旁边那人的贮物戒指里面拿过来的!
“这不叫拿,叫偷吧!”叶欢用意识纠正。
“穿得这么好,还抱着两个妞,戒指里面居然才这么点钱,真丢人!”米龙鄙夷道。
叶欢转头看了眼,果然看见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瘫坐在中间的大椅子上,两边分别靠着一个少女。
她们姿色一般,脸上的粉涂得不少,偶尔兴奋地大叫一声时,立刻就像小雨一样洒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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