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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云密布,宛若有吞天并地的气势。
地上,疾风骤起,席卷着诸多落叶灰土,摔在了不远处的院墙上,又尽数剥落,一片寂寥。
这是一处京郊的精巧小院,但因久未修缮,红漆斑驳,些许墙瓦带有裂缝,似乎轻轻一抓,便会窸窸窣窣掉下来许多。
可知主人当是清贫人家。
院子里,一位十六七岁的少年,手里拿着把牛耳小刀,正哆嗦着向一只芦花鸡靠近了去。
他身量未开,一张脸颇是俊秀,还带着几分介于少年与青年间的稚气。时下,他穿着一身洗旧了的浅色薄衫,十一月的京郊虽不至于太过严寒,然这样的装束难免在这微凉的晚秋中显得几分窘迫。
眼看着即将倾覆下来一场倾盆大雨,阮唐心里更是焦急了些,看着躲在院落发着抖的芦花鸡,满眼都是惊恐歉疚。
芦花鸡畏人,浑身花白的羽毛微颤,被逼在一个退无可退的地步,而阮唐心间的害怕惊恐没有比它少的了多少,一双含水的桃花眼睛充满了无助。
“你……你过来……我……我……”
阮唐嘴里碎碎,看着那鸡儿咯咯咯地慌张乱叫,眼圈顿时红了,他从未杀过鸡,甚至连厨房都少进,此时自是慌张惊恐。
然屋里那个男人那般虚弱,若不进点温补的东西,想必是撑不过的。
阮唐忧惶惊惧的心间多了几分怜。
那男人是他的契妻,虽是个痴子,但从未给他惹过祸,一向都很是听话的,只不过前些日几个京郊的地痞瞧上了自己,各般作弄,仗着附近人烟稀少的缘故进门来欺辱他,险些受辱之际,那痴痴呆呆的契妻突然跟疯了一样,拿起门杖便上前跟人干架,他脑子不爽利,虽是高大却无章法,寡不敌众之下被那一群地痞按在地上往死里打,结果便这般不省人事。
而那些个地痞见势不妙也跑了。
阮唐心间哀戚至极,想起这一切的因果缘由全在于自己,更是自责。
——如今自己却连点吃食都不能给他做的好些。
家里是有人帮忙的,原先父亲在世时的佃户陈婆看着往日的旧情常常会过来帮忙些,可前些日子她的舅爷病了,连夜赶回了乡下,却在这时发生了这样的事儿。
原本阮唐出身于一个殷实的经商家族,然自幼母亲便过世了,父亲早前害了肺痨,拖拖拉拉了一年也已于前两年去世,他父亲经营手段了得,比起其他族亲,家底自是殷实许多,可自打父亲去世后,他的那些个族叔们早已个个动了许多的心思。
千方百计占去了家产,还美其名曰阮唐年幼,理不了庄子田产,故而一个个以代管的理由皆是瓜分了去。
阮唐是去年才捡了这个男人的,他不知哪里来,也不知哪里去,只一日看他被一群小孩儿围着丢泥巴,如同一只困兽,阮唐一时恻隐便救了他,后来这痴痴呆呆的男人哪里也不去了,只跟着阮唐屁股后面,阮唐本就是个心软的人,看见那孤独的无家可归的痴呆男人自是有种同病相怜之感,故而便收留了他,后来还娶了他。
——他着实没了半分法子。
北朝素来以姻亲作为分户的条件,依附族亲的阮唐如何斗得过那些个个刁滑的人精,知道阮唐无资本娶妻,更是诸般狡赖地拖着,万般无奈之下的他听了陈婆的建议,娶了这个男人为契妻,这才有了成家的名义使得族叔不得不将这郊外的小院分拨给了他,免去了名为阮家少爷,实则寄人篱下的心酸。
然而如今却也好不到哪里。
看着那芦花鸡,阮唐终究无法下手,叹了口气,垂着脑袋伤心地走进了屋里,屋子显得有些杂乱,但还算干净,家具简单,还有个铜炉煨着药,阮唐拿起小铁棒拨了拨又放下,忧心忡忡地向里屋的那个男人走去。
床上的男人一身古铜色肌肤,肌肉盘虬,脸上的胡渣因为久未清理显得有些杂乱,露出的胸口处皆是瘀斑血渍,
阮唐坐在了他身边,将那薄被拉高了一点,他眼睛眨巴眨巴,瞬间眼泪落了下来,他擦了去,然眼泪愈来愈多,擦也擦不过来,他才十七岁,刚从父亲的羽翼下掉落便遭族亲们的各般算计,他别无所长,唯有读书还算的上厉害,可自打父亲去世那一年以院试第一的身份中了秀才,后面族叔们再也不曾管他,城里的书院花销又大,他哪里能供得起,唯有退了书院,回到这个郊外的小院自行修学,然而如今惶说读书,稚嫩肩膀上的生活的重担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了。
阮唐愈想愈伤心,粉色的眼皮子早已是哭得通红。
哭累了,他便爬上了床,轻轻抱住了那粗壮的胳膊,闻了闻他身上熟悉的气息,便合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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