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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在市政府那边。”
“那你出校门就应该往公交车站走啊,跟我走了这么远,你还得返回去……”
奔奔笑着摇摇头:“我们有点儿事,就在这附近,周周你快走吧!”
余周周本能地从奔奔躲闪的表情中嗅到了危险的意味,她想说什么,远远地看到被车流挡在远处的一群人,模模糊糊认出了那天的几个初三男生,正互相调笑着往这边走。
余周周没有犹豫。
“好的,我走。再见。”
余周周低下头急匆匆地闯红灯过马路,惊魂不定地站在对岸的人行道上回望,奔奔已经淹没在那群少年中了——还好,这群人并没有拎着任何类似武器的东西,应该不是去打仗。
她有些怅然,这么多的话还没有说,她什么都不知道,他对她也同样一无所知。
不过还有时间。他们还可以像小时候一样从陌生到熟悉。只不过余周周忘记了,成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让交朋友变得越来越难。
她灿烂地笑笑,朝奔奔的背影挥了挥手。
“学校里那些小混混儿,有没有再找你的麻烦?”妈妈一边盛饭一边问。余周周正在跟盘子里面的螃蟹壳作斗争,一时没有听清楚。
“我问,学校里面的小混混儿,有没有找你的麻烦?”
“没!”周周很高兴地抬起头,“妈妈,你知道吗,我今天遇见奔奔了!”
“奔奔?”妈妈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是咱们动迁之后租的那个房子的邻居家小孩?”
“嗯。”
“你怎么认出他来的?他跟小时候的长相没有变化吗?”
余周周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现在的奔奔,就是个小混混儿。
余周周皱着眉头,钢笔已经在手心里面转了好几圈都无法落下一个字。她最近跟同桌谭丽娜学习转笔,谭丽娜不仅会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让笔在手中正反旋转,还能让钢笔从小指一路绕到拇指、食指间夹住,再反方向翻滚回去,周而复始,好像在手背上飞舞着一只急速振动翅膀的蜻蜓。不过这样灵巧的谭丽娜,却因为徒弟余周周笨拙,几次发誓要上吊——然而余周周的确是个勤奋的学生,她很努力,每时每刻都在练习。幸运的是,班级里面的自习课向来闹哄哄的,别人都听不见她的桌子上传来的噼里啪啦的响声,也没有注意到钢笔帽被甩飞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蓝色钢笔水。
“该死!”余周周放下笔,钢笔忘记盖帽,刚才转笔失败,落下来的时候又在纸面上狠狠地划了一道。
周记。每周都要上交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周记和五张钢笔字练习纸。余周周并不对作文发怵,但是这种写给老师看的周记,总是让她很为难。
“陈桉,我觉得事情总是很有趣。老师想看我们的记事,我偏偏不愿意写给她看,而你不愿意看到我的信,我偏偏写起来没完。哦,我不是抱怨,我真的不是在抱怨。”
其实余周周知道,自己也并不是想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陈桉。很多过于小女生的事情,她还是努力避免让对方知晓,比如自己对于漂亮笔记本的执念,还有对于各类文具的狂热。
在乐团排练休息的间隙,她也曾看见陈桉站在窗边,阳光穿过老旧排练场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只顾着低头看书,书页上随意地夹着一支普普通通的圆珠笔或者自动铅笔。陈桉的书包里面只有一个普通的笔袋,里面只有两支圆珠笔、一支钢笔、一支自动铅笔、一块橡皮。他做数学题或者物理题的时候可能会画图,但都不用格尺。
余周周明白,一个人的学习成绩与他用什么样的笔写字是无关的,可是,不知怎么,漂亮文具渐渐成了她的爱好。如果买到了一只设计格外独特的自动铅笔,做数学题画图的时候,她的思路就会更顺畅,而一本略带磨砂表面的浅灰色暗格笔记本,就能让她在英语课记笔记的时候更专心。
渐渐地,这种爱好变成了一种怪癖。余周周喜欢独自一人流连在周边各种文具店里面,淘宝。
周五的早上,学校要求大家提前半小时到校,排练下星期的建校四十周年庆典。
余周周到得格外早,百无聊赖地溜进了文具店。
余周周正把架子上所有的真彩和晨光圆珠笔一支支拿下来在白纸上写字测试,突然听到旁边不远处一个女孩子正急巴巴地对同伴大喊。
“我要疯了,明明就要迟到了,我妈非要给我缝衬衫扣子。我抓了一手果酱,她让我帮她拿着点儿扣子,我没有办法就含在嘴里了。我爸又来劲儿了,把我准备好的校服拿衣架给挂起来了——这不添乱嘛!我一着急,张嘴喊他,结果把扣子给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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